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东北石油大学主页(http://www.nepu.edu.cn/)。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人计划。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具有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专业技能。
2.第一学历须为公办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取得学位(不含专升本、特长生及预科生),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经过国内高考,在大学阶段通过联合办学留学或毕业后攻读国(境)外知名大学毕业并取得学位,并且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当年1月1日,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殊要求见目录备注)。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经学校常委会研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应聘人员须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5.应聘人员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2.报名方式:需通过学校人事处报名应聘。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rcjlzx333@126.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
(2)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推荐表(非应届人员无需提供);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外语等级证书及其他所需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8)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可以与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咨询。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通过邮件回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部门由东北石油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联系电话:0459-6503262,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具体确认时间以人事处通知为准。
2.确认地点: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学府街99号东北石油大学机关楼324室。
3.确认材料:报名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聘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并签订材料真实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现场确认核查后,证书、成果材料、证明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东北石油大学网站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1)应聘博士岗位的人员只进行面试,如受疫情影响,则进行网络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与答辩、实践操作、学术科研成果测评等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具体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评委中超过三分之二(含)的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学术成果高者优先。
体检
应聘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并根据学校要求进行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者或心理测试未通过者不予录用。
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东北石油大学主页(http://www.nepu.edu.cn)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享受待遇
被录用在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将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几点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不得应聘。
(三)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为了为优秀青年人才来黑龙江干事创业创造便利,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优秀青年博士的实际需要,择机为其安排试讲等环节考核。学校人事处可随时为优秀青年博士办理报名咨询、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等环节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联系人:徐世博,吕恬
电子邮件:rcjlzx333@126.com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459-6503262
黑龙江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0451)87130400,(0451)87130460
本公告由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